团体住院索偿
(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小型手术/日间手术及入院前诊查/出院后复诊)
- 受保雇员/申请索偿者必须在出院/诊疗后九十天内递交已填写的《团体住院赔偿申请表(HK-CL-GCLA-03)》第I部份和第II部份,连同收据正本及相关索偿文件寄回本公司,逾期申请均不获处理。
- 住院索偿可利用网上理赔服务(https://gp.chinalife.com.hk),上传赔偿申请表、医疗收据及相关索偿文件,若任何一张医疗收据的金额为港币10,000以上,请于两个工作天内寄回医疗收据正本及赔偿申请表以作理赔审核之用。
- 所有保单内列明之〝非承保范围〞均不予受理。
《团体住院赔偿申请表 (HK-CL-GCLA-03)》